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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我委一名干部荣获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发布时间:18-04-28 08:02:00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干部何喜良被授予2018年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据悉,全省仅有2名纪检监察干部获此殊荣。

 

何喜良同志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2007年进入万载县人民检察院加入了反贪队伍并于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通过遴选进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12月转隶至宜春市纪委监委,十多年来一直奋斗在反贪反腐第一线。

初心不改  情怀未变

岁月荏苒,岗位变换,他一直保持一颗共产党员的初心。

26岁那年,他穿上了检察制服,佩戴金色检徽,那一刻他就暗下决心,要一路向着公平正义前行。

27岁那年,他举起右手,面向鲜红的党旗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

36岁那年,他成为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他牢记着习近平总书记那掷地有声的话语“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

以学促用  学用相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成为业务骨干并非偶然。

毕业于侦查专业的何喜良,并没有自恃科班出身。他勤学好问,一方面向书本学理论,努力熟悉掌握党章党规党纪知识,让自己更懂纪言纪语;一方面在实践中学技能,让纪法衔接、法法贯通理念体现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业余时间,还会自学财务会计等知识,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办案能力。经过十余年不懈地学习积累,何喜良同志已成为全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办案骨干,先后参办、主办职务犯罪案件120余件,其中不乏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如江西省考试中心原副主任熊某某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坍塌特大事故专案等,并先后参与了查办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淘汰落后产能补贴资金、节能减排补贴资金等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担当实干  攻坚克难

事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在勇于担当中,迎难而上。

面对日益繁重而复杂的工作任务,他没有畏难没有懈怠,在查办丰城电厂“11·24”专案工作中,何喜良负责最为艰难的主案承办、全案侦查取证协调等工作。专案期间,他不分假日连续作战,仅出差办案就多达200 余天,开展询问讯问上百人次,调取审查书证近千份,形成主案证据卷宗一百余册,在顺利侦查终结特大事故背后的邓某某涉嫌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等25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负重前行  无怨无悔

一路朝着公平正义前行,苦辣酸甜,他无怨无悔。

在从事反腐工作的十几年里,他常常白天顶着烈日跑街串巷调查取证,晚上又忙于对所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分析研判,经常为了寻找案件突破口而彻夜不眠、周末无休。像大多数人一样,他也有自己的家,有着繁杂的家务,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看着他工作那么辛苦,家人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唯有打理好家庭,默默地支持着他。在女儿刚刚出生时,他也只是在元旦休了3天假。一边是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事业的无私奉献,一边是对家庭的牵挂惦念,对家人的满心愧疚。在“廉洁宜春”《亲爱的,我想对你说》栏目的录制现场,当被问到他最想感谢什么人,他说,他最想感谢他的岳父岳母和自己的爱人,因为孩子的出生,都是由他们精心照顾,2017年一整年,他都在外出差办案,实在是对他们关心太少,他又何尝不想多抽时间陪陪自己的家人。在他的哽咽中,我们看到了他内心爱和愧疚碰撞在一起的百感交集。

严格自律  严守底线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他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他任何时候都提醒自己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曾经有位亲戚因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问题和村里的干部发生纠纷,求助他,希望他对当地领导施加影响,“狠狠”地“查一查”村干部。他明确拒绝了,并劝自己的亲戚实事求是地配合派出所的调查。此事在派出所、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但亲戚却认为他胳膊向外拐。可是他依然坚持自己没有错,依然认为这才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正确处理方式。

砥砺奋进  勇往直前

栉风沐雨见肝胆,砥砺奋进勇向前,他继续奋勇前行。

先进工作者,个人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反渎侦查员,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一个个光荣的称号是对何喜良付出的肯定。

在他看来,荣誉属于过去,他将以一切归零的心态、永不歇脚的状态,不忘初心再出发,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场上继续书写自己的奋斗人生。

让我们为何喜良同志以及那些在反腐败道路上砥砺奋进、无怨前行的人们,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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