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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构建八项机制 确保精准监督

发布时间:18-07-12 08:15:00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期,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出台了《关于建立与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通过与市国资委各出资监管企业建立八项沟通联系机制,为纪检组实施常态监督、精准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重要事项通报机制。要求各企业及时向纪检组通报有关本单位的重要文件、重要讲话、重要批示、重要汇报,以及各单位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审计报告、被巡察组巡察后的反馈情况和整改措施等重要事项和情况。

建立重点工作情况报送机制。要求各企业出台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第一时间抄送纪检组,每月向纪检组填报信访和案件数据,每半年向纪检组报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总结。

建立参加重要会议机制。明确纪检组将派员参加各企业召开的党组织会、董事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与部署会议等重要会议,要求各企业提前2日通知纪检组,并告知会议议题,提供会议材料。

建立定期例会机制。明确纪检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单位纪检机构负责人例会,及时传达市纪委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听取各单位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建立信访反馈机制。要求各企业收到反映干部职工问题的信访举报材料后,须在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将信访举报原件报纪检组。明确各企业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核查中发现问题需要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组。

建立廉洁意见征求机制。明确各企业需书面向纪检组征求中层管理人员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并将考察人选履历、任免文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奖惩情况、重大事项报告等材料报纪检组。纪检组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及时作出书面回复。

建立检查指导机制。明确纪检组将采取专项检查、专题调研、政策解析等方式,对各企业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各企业加强本单位纪检机构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

建立工作督促落实机制。明确纪检组将以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频发的将视情况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和纪检机构负责人,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公开通报。(驻市国资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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