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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严把巡察报告质量关

发布时间:18-07-13 08:14:00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委网站

“停,你的巡察报告中刚才点出的法院部分案件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有没有具体数据作支撑?”,“停,你刚才点出的工作日中午陪客有喝酒的现象,为什么没有点出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是聊天掌握的模棱两可的情况,还是具体查实了没有在巡察报告中写明?”

这是近日上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对12个县直机关巡察情况汇报会上的一幕,在听取汇报的过程中,针对部分巡察报告存在的对问题定性不准确、点问题不深不细、光指出现象不列举实例数据等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发问,严格把关,确保每一份巡察报告都能客观真实、精准尖锐地反映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情况。

一是把关问题定性,做到准。对巡察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用“三大问题”“六项纪律”进行划分定性,同时按照多个问题之间的逻辑联系,归纳提炼形成最终定性结论,避免出现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情况。

二是把关问题线索,做到细。巡察报告中指出的所有问题,都必须用具体、准确、典型的事例和数据来印证支撑,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物,杜绝空泛的、口号式、概念化、大而化之的问题。

三是把关整改建议,做到实。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切合被巡察单位的实际,要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真正利于解决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杜绝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空洞建议。

“巡察报告,应当是对“三大问题”的檄文,不能是软文,要充满辣味,精准精炼,确保形成震慑,推动整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凌鹤说道。

会上,对不合格的巡察报告,县委巡察领导工作小组责令进行重新修改,择期再听取汇报。(上高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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