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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18-01-08 11:12:00来源:

2017年以来,靖安县纪委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精准扶贫扶真贫,铁拳执纪执铁纪,严厉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国家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扶贫资金一分一毫用到实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在“快”在上求突破,上访下访同发力

1、强化信访监督。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做到程序规范、环节到位、步骤明确。出台《靖安县纪检监察信访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及奖励办法》,在县政府官网上公布举报电话、来信地址,开设“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进一步畅通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渠道。全年县纪委共接收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1件,占全年信访举报总量15.9%,其中反映村书记、主任信访举报8件,占比73%,实名举报7件,占比64%。立案5起,立案率高达56%,实名举报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反馈,反馈满意率100%。

2、拓宽线索渠道。变上访为下访,深入乡镇、社区、农户、关键部门、重点行业走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摸排涉及扶贫资金等方面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日常监督职责,纪工委每季度对所联系单位“三重一大”报告事项进行抽查,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全年共发现和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6条。

3、坚持快查快结。实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交办制度,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优先办理,做到当天呈批处置,第二天转办到位。实行督办和限时办结制,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由县纪委常委负责督办,做到快查快结。县纪委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8起,立案15起,占全年立案总数的3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诫勉谈话11人,组织处理1人。积极在扶贫领域中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早提醒、早纠正、早警示,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次,“第二种形态”12人次,“第三种形态”2人次,形成了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力震慑。

二、在“准”字上做文章,巡察督查齐亮剑

1、开展政治巡察。成立四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二”方式,重点围绕扶贫领域、“降成本、优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政治巡察,其中对教育局、水务局、发改委、农工部等4个单位开展扶贫领域巡察,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扶贫政策不坚决、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巡察组通过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截止目前,共召开座谈会10次,个别谈话109人,进村入户走访200余人次,发现倾向性问题66个,问题线索6条,已立案3起,其中科级领导干部2起。

2、开展常态督查。立足精准监督,做好常态化督查和专项督查结合文章,严厉查处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新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牵头成立9个脱贫攻坚工作常态化督查组,重点对驻村干部到岗情况、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开展督查7次,督查村350余次,抽查贫困户1000余人次。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问题清单,要求各乡镇、村、有关帮扶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共下发通报3期,通报问题53个,约谈19人。近日,由县领导带队,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开展督查。

在开展常态化督查的同时,由县纪委重点针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厉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督查采取县、乡同步进行的方式,确保乡、村全覆盖,目前,全县已开展专项督查25次,立案2起,诫勉谈话1人。

3、开展专项审计。认真处置市纪委交办的扶贫领域审计线索。我县收到市纪委交办的近3年扶贫领域审计发现问题线索14条。县纪委迅速召开常委会,对问题线索逐一分析,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4个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共立案处理2人、诫勉谈话8人、约谈3人,并责成相关乡镇作出书面检讨。县纪委举一反三,要求各乡镇纪委与财政所、农技站、经管站等站所,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村级财务审计,重点对本乡镇十八大以来所有的涉农资金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落地,共发现问题线索20条。

三、在“严”字上下功夫,通报问责强震慑

1、造浓宣传氛围。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展板等方式,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县纪委在香田工业园区道路旁新建72㎡的大型永久性宣传展板。各乡镇、各村均按要求在醒目位置以悬挂横幅、喷绘等方式设置了宣传标语,做到了乡、村全覆盖,据统计,共悬挂扶贫领域宣传标语135条。

2、高举问责利剑。认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所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共问责科级领导干部3人,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如,在对教育局开展的专项巡察中,发现少数建档立卡户家庭贫困生未领取教育扶贫资金,县纪委在查清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教育局分管领导、双溪镇脱贫攻坚工作分管领导进行了立案问责,狠刹脱贫攻坚工作不严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3、加强典型通报。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坚持开展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作用。全县共下发通报5期,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11起,涉及12人。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对扶贫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违纪违法问题,写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影响干部提拔使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县纪委要求被通报的乡镇、单位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等方式,进行深度剖析,深入查找问题,全面整改提高。因扶贫领域问题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需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筑牢思想防线。(靖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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